全院各班、各位同学:
根据《员工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学发〔2022〕13号)及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,现将2022-2023学年度“宁波三生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。
二、评选条件
基本要求:
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;
(2)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;
(3)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,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、选修课全部合格;
(4)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(残疾、因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班级不能要求将员工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。
三、评选名额及奖学金金额
评选名额:15名,奖励金额2000元/生·年。
四、分配方案
参评员工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(2023年9月发布成绩)由小到大依次进行,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(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)位点大小,位点小者优先。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,与其他奖学金也不重复。
员工获得奖励后,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、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,并收回证书。
五、时间安排
4月15日-4月17日:各申请人填写2022-2023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获奖员工情况申请表(附件)发送至邮箱410546980@qq.com;
4月18日-4月23日:公司依据员工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,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宁波三生奖学金评选、公示,并上报学校。
附件:
2022-2023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获奖员工情况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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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5日